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

发布时间: 2021-10-09 10:44:07 浏览: 1248 来源:本站 作者:admin 标签: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
根据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 25 号)、《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》(沪人社专[ 2017 ] 256 号)文件要求,现将 2021 年上海市专业技

根据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25号)、《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》(沪人社专[2017256号)文件要求,现将2021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公布如下。

一、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对象

本市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。

二、公需科目培训学时要求

按照沪人社专[2017256号文件要求,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培训一般以三年为一个周期进行考核。每年为30学时,三年内累计完成90学时(其中必修课程不少于45学时,必修课学时可以抵扣选修课学时)。

(继续教育专业课学习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与实施。)

三、公需科目培训方式

因受疫情影响,继续采取在线直播和网上课件学习相结合方式进行。直播培训课程由各实施机构负责落实。

四、公需科目培训内容

(一)必修课

包括知识产权基础、创新知识基础、项目管理基础、人工智能及应用、数据分析基础,以及经认可的(讲座类)课程等。

(二)选修课程

“上海继教网”提供网上课件学习课程,供学员自行选修(注意:已付费的网上学习课程必须在当年度修完)。

五、公需科目培训报名及学时记录

(一)必修(直播)课程报名

1、学员可自行登录“上海继教网”进行网上报名、缴费,并按时参加培训。

收费标准:知识产权基础,收费标准为120/人。创新知识基础、项目管理基础、人工智能及应用、数据分析基础,收费标准为240/人(以上收费均包含教材费)。其他培训按项目通知。

学员网上缴费成功后,即可在线申请开具电子普通发票。

2、专业技术人员比较集中,有条件组织面授培训的单位,可由单位自行组织培训。单位可自行确定培训时间,并在培训开展前一个月填写《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需求表》,加盖公章,送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,由协会统一安排师资。

(二)选修课程报名

选修课程的报名办法及课程内容等可以登录“上海继教网”,进入“课程中心”,点击在线培训进行查看。

(三)学时记录打印

全程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,由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统一记录个人继续教育学时。学员可在培训结束10个工作日后,登陆“上海继教网”---课程中心身份验证---身份证和密码---面授学习(培训机构大厅),在“已修课程查看”菜单里面,点击“全部学时记录导出”生成“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记录”。

六、公需科目课程学时计数

1、知识产权基础安排1天培训,计6学时;创新知识基础、项目管理基础、人工智能及应用、数据分析基础安排2天培训,计12学时。其他课程按报名通知确定的学时数计入。

2、选修课程,按照在线课件实际学时数计入。

七、公需科目培训安排及注意事项

公需科目在线直播课程报名将于22210点开始,培训安排将根据报名情况,每月不定期开设若干班次,学员可依照个人时间安排,选择报名。网上学习课程安排请登陆“上海继教网”查看。

在线直播只支持电脑端播放,暂不支持移动端。为保证直播系统能正常运行和观看效果,不推荐使用IE浏览器。为保证正常参加直播课程学习,请学员务必提前打开PC端调试收看。

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注重培训过程,采取“培训+考试”的方式进行,学员参加全程培训且考试合格者,按实际学时计入本人继续教育记录。(直播课考勤和考核等相关规定详见附件三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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