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,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和聘任高级职称的,每年需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科目培训。具体包括:
1、公需科目。根据《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》(沪人社专〔2017〕256号)文件规定,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和聘任高级职称的,每年需完成规定的公需科目培训。2023年按90学时考核,其中必修课程不少于45学时。各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,请登录“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”(www.sacee.org.cn)查询《2021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计划》。另外,对2018年前记录的公需科目学分,在五年有效期内按1学分对应3学时折算。对通过职称外语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且未超过五年期限的,可分别折算为3个公需科目学时。
2、专业科目。2023年申报市土建施工、规划设计、城市管理、房地产高评委的人员,需参加土建施工、规划设计、城市管理、房地产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,其参加有关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情况将作为职称评审依据之一,具体事项请登录“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”(www.sacee.org.cn)查询各高评委相关通知。
有关任何职称方面的问题,申报中级、高级工程师职称,欢迎随时咨询上海职称评审网,一家专业提供职称评审的网站,如需咨询职称评审专业认定费用,可扫描下方的二维码关注上海职称评审网公众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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